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年度审核和新建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度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名单的通知》、《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等重要商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新申报基地和老基地考核验收。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现场审核验收和评审打分,确定宁波甬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宁波市级新建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确定撤销北仑区桂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9家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称号,确认宁波市洛兹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更名。(详见附件)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菜篮子基地管理,落实监管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引导加大基地供应能力建设,完善产品可追溯制度,提升菜篮子商品品质,提高我市菜篮子商品供应自给率,发挥基地在行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附件:1.2020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新建名单.doc 2.2020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撤销名单.doc
3.2020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更名名单.doc
宁波市商务局
2020年9月15日